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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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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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石嘴山市检察机关采取多项举措,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规定,不断提升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
一是丰富监督形式,提升司法公信。今年以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案件听证、案件公开审查、旁听庭审等活动,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类检察办案监督活动50件100人次,充分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的作用,促进了检察办案的公开公正。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座谈会,就检察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出谋划策,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在开展的“检察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主题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过程中,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水平。为保证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开展,促进人民监督员规范参与监督活动,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工作过程中,及时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记录在册,并有针对性地在办案活动中予以改进。针对监督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石嘴山市检察院印发《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活动回避情形告知书》,详细规定人民监督员在参与活动过程中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将该告知书下发至各县(区)院,在司法行政机关抽选人民监督员的过程中确认人民监督员是否需要回避事宜,在开展活动前要求人民监督员签署《承诺书》,确保人民监督员依法规范参与检察办案活动。
三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及时沟通反馈。注重对人民监督员个人素质和专业素能的评价,及时通过网络系统向司法局反馈人民监督员的履职情况,共同促进人民监督员履职尽责,逐步形成了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监督员积极履职的良好局面。
四是增强服务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全市检察机关为人民监督员订阅2021年《宁夏法治报》,发放《石嘴山检察调研》,积极转发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专家听证等工作动态,帮助人民监督员加强对法治新闻、检务动态的了解。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撰写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各类信息简报、宣传稿件等30余篇,通过全市两级院微信公众平台适时宣传20余次,被自治区检察院“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转发10次,被最高检“人民监督”微信公众号采用10篇,有力扩大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